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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元寺礼请寺方丈本性大法师为导师,建立本性大法师弘法后援团,服务于推广佛教弘法利生的事业,欢迎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参加。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福州开元寺寺务处 电话:0591-87604435
(2)福建省开元佛教文化研究所(观音苑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海平 0591-87532879 13799386553
马海燕 0591-87676646 15959026319
兹附《本性大法师弘法后援团守则》如下:
本性大法师弘法后援团守则
1、该后援团隶属福州开元寺。礼请福州开元寺方丈为导师。
2、本团宗旨:服务与实践福州开元寺的办教理念,做好该寺方丈弘法的后援工作。
3、本团任务:推广福州开元寺方丈的弘法内容与精神,着重音像制作与书籍出版,及其流通,组织讲经说法与听经闻法等。
4、团员产生:满18周岁,不分男女老少僧俗。
5、团干部产生:总团干部由福州开元寺执事会议商定授命,总团下设分团,每分团团员36人,动员36人入团者,经寺执事会议研究同意,为该36人分团之团长。总团团长、副总团长、分团长由导师签署文件授命。分团长服从副总团长领导,副总团长服从总团长领导,总团长服从寺执事会议领导。
6、分团下设六组,组长从该分团中产生,经分团长报呈导师审核同意后由分团长口头任命。
7、本团总团长、副总团长、分团长原则上须为受归依的佛教四众弟子。
8、本团根据工作开展之需要,礼请荣誉总团长、荣誉副总团长、荣誉分团长。
9、本团免收团费,欢迎捐赠本团开展活动的各项善款。善款专用,并作为福州开元寺方丈弘法基金纳入福州开元寺财务核算。
10、本团团员,自愿报名领证加入,自由还证退出。
11、本团人员对本寺方丈弘法后援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本寺执事会议商定,恭请为福州开元寺顾问团顾问。
12、本团人员不得以本团或其他名义从事任何危害福州开元寺声誉的行为,违者,由组长逐级上报至总团长,总团长征求导师意见后决定去留。对该寺造成重大伤害者,由寺方交有关部门处理。
福 州 开 元 寺
2007年11月10日 |